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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時代改變,小農加工正式取得法源!立院三讀通過,農地或農舍可做初級食品加工

小農初級加工取得正式法源!立法院12月3日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賦予農委會對「初級加工農產品」的管理權限,未來農林漁牧的小型生產者,只要以可溯源的國產原料做初級加工,並比照衛福部的衛生標準,在農地上建置加工室,便能登記取得「合法工場執照」,效力等同原先由經濟部主管的「工廠登記證」。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現行法規對小農過於嚴苛,此法案能讓符合生產規範的小農,順利取得加工執照,可增加農民販售品項,提高收入。農委會也將取代食藥署,負責小農生產初級加工品的衛生安全管理,詳細管理辦法將在1個月內公佈。

外界擔心此法上路後是否造成另類農地工廠林立,農委會表示,申請者須有實際從事農業生產,才會容許使用。
               
                                         「工廠登記證」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差異(提供/農委會)
 

初級加工室由農委會發證,小農加工農產品合法上架通路

農糧署運銷加工組科長尤俊人表示,此法上路後,原本就有合法加工室的農民可直接到地方政府申請領證,沒有加工室的農民則可到各地公所取得農地的容許使用,再比照衛福部衛生標準蓋合法加工室,最後向地方政府登記取證。

換言之,原先在農地自有農舍內做初級加工的農民,可以先申請容許使用,由農糧署團隊輔導改善衛生安全,才可申請取證。而沒有加工室的農民先向公所取得容許使用後,也可依衛福部標準蓋加工室並登記取證。

外界擔心此法上路後是否造成另類農地工廠林立,他表示,不會有此狀況,此法主要是針對衛生安全,並非鼓勵農民蓋工廠。他說明,此法僅適用農業用地,農地使用必須透過公所審查,且申請者有實際從事生產,才會容許使用。

 

農林漁牧都適用,初級加工必須無任何人工添加物

此法範疇包含農林漁牧初級加工產品,申請對象則以農民、各地農民團體為主,所有加工原料必須可溯源,例如:產銷履歷及有機農產品。尤俊人說明,初級加工必須無任何人工添加物,以農產品來說,透過磨碎、曬乾或使用初級原物料,像是果乾、茶包、榖粉。

可用的初級原物料範圍,從最基本款的糖和鹽到香草、肉桂天然植物等,而常見初級加工農產品中的果醬及蜜餞,之前因原料多樣而有所爭議。他特別說明,由於果醬製程很多種,目前上路以最低風險為考量,僅開放加入初級原物料,若要使用檸檬酸、蘋果酸或醋等外添加物製作,這些添加物必須符合衛福部食品安全法規。

針對果醬或蜜餞製程較複雜者的查核,尤俊人表示,規則會明定各類加工方式及允許範圍,由各地縣市政府衛生局做審查,確認產品本身符合食品安全,且生產過程不會污染環境。

至於漁牧產品則仍在盤點,他說明,已確定罐頭不納入,目前適用品項以分切、冷凍、曬乾肉品等較低衛生風險產品為主,詳細管理辦法及適用品項盤點好後,未來會和管理辦法一同公布。林業產品則相對單純,主要為竹子、木材等工藝品或傢俱。

未來打樣中心開班授課,各地方單位協助檢查

目前各地農改場都有打樣中心,協助農民做加工,尤俊人說明,未來會開課輔導農民,說明詳細法規及協助取得合法登記加工室,打樣中心也會成為第一線教學場所,申請農民上滿一定時數、通過測驗取得證明後,便能提出申請。尤強調,科技處也有編列人力預算,不會干擾農改場本身業務。

而各地初級加工品的衛生、有無污染的檢查,尤俊人說明,發證後對加工品製作過程以及排放水等檢查,確認不會產生廢水、污染土地,由各地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

而三讀條文明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認證業務,或是認證機構違反規定,於停止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期間,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未經驗證合格,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則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