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介紹
政策依據
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四條第三款及第十條第二款辦理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推動計畫,協助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促進數位轉型之振興措施。
計畫目標
為執行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推動計畫,以擴大銷售管道,促進數位轉型之振興措施,計畫期程自生效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為止,補助1,000家零售業者,每家補助新臺幣100,000元為上限。
推動作法
- 徵求服務提供者
- 於受理期間,服務提供者上傳申請文件至指定網站
- 審核後,公告通過之服務提供者
- 補助零售業者
- 服務提供者與零售業者簽署上架電商服務方案合約
- 由服務提供者代零售業者提出申請
- 審核後,公告通過之零售業者
- 補助款申請
- 由服務提供者與零售業者完成上架電商服務方案之上線及教育訓練等作業。
- 由服務提供者代零售業者提出申請補助
- 經查核確認後,進行撥款及核銷等作業
可申請之上架電商服務方案
- 購物平台上架服務:商品文案編寫、商品拍攝及修圖(含平面、影音、剪輯)、行銷推廣活動、訂單處理、物流倉儲、商品銷售分析等。
- 電商網站建置服務:運用電商網站技術、金流服務、商品文案編寫、品牌故事設計、商品標題及關鍵字設計、商品拍攝及修圖(含平面、影音、剪輯)、廣告及廣告橫幅視覺設計等。
- 1090410審查通過之申請單位名單
二、申請方式
步驟一、請零售業者先確認是否符合補助要點規定之條件
零售業者需完全符合下列條件,才能提出申請: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 以實體店經營零售業務、非無人化服務之方式營業,且非停業中。
- 未受本部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推動計畫補助之零售業者。
步驟二、零售業者請洽詢本網站公告之服務提供者,依需求選擇一項上架電商服務方案,並簽署購物平台上架服務至少三個月期或電商網站建置服務至少六個月期之使用合約
- 業者可至本網站「服務提供者列表」瀏覽相關資訊。
- 每一零售業者只補助一次,補助金額上限為100,000元,且不超過上架電商服務方案的契約價金。
步驟三、由服務提供者代零售業者申請補助款
補助款先由服務提供者代墊(簽約後不向零售業者收取上架電商服務方案補助價金,形同代墊),所以補助款不直接撥款給零售業者,而是撥款給服務提供者。
注意事項、執行單位將不定期稽核抽查
為確保補助資源有效運用,執行單位除了透過服務提供者取得相關數據瞭解受補助零售業者的方案使用狀況外,也將視情況抽查,若發現有違反補助要點規定的情況,將依法進行處置。
計畫辦公室: | 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推動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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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 | 0800-600-058(您我發)、02-2698-5880(我幫幫您) |
諮詢信箱: | retail@cpc.org.tw |
計畫介紹
線上影音計畫資源說明
經濟部推動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方案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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